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督促科研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结题率,现对我中心到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的范围
2020-2022年度立项课题,受理结项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其中2020年立项的科研项目,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原则上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二)对未按期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项目,中心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终止,收回已拨剩余经费。
(三)各类科研项目结项后应及时办理结账。对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2年后尚未使用的结余经费,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本次结题项目清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联 系 人:代梦潇 16608300422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