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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5      浏览:

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督促科研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结题率,我中心到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的范围

2020-2022年度立项课题,受理结项材料截止时间2023430日。其中2020年立项的科研项目,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原则上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二)对未按期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项目,中心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终止,收回已拨剩余经费。

(三)各类科研项目结项后应及时办理结账。对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2年后尚未使用的结余经费,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本次结题项目清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人:代梦潇  16608300422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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