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提高科研项目执行效率,经请示有关领导,对逾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催促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催促结项范围
2018年——2020年立项但逾期未结项的所有项目。
(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催促结项时限
根据中心项目管理规定,因研究需要确需延期的,需提前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中心批准后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项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原则上按照申报课题时的立项通知要求进行结项,如中心最新立项通知的结项规定优于原立项通知,课题负责人可以选择中心最新立项通知要求进行结项(需注明选择文件依据)。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履行立项承诺,恪守学术规范,遵循诚信原则,树立良好学风,按照要求完成催促结项工作。
(二)2018年——2020年立项逾期未结的科研项目在接到《催促结项通知》后未按规定的时限、要求提交项目结项材料的,本中心将做出撤项处理并且追回已经下发的项目经费。
(三)若对本中心催告结项通知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联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四)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的结项审批书可登录官网查询和下载。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时,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到shzlyjzx@163.com。
(五)请各相关单位把好结项审核关口,认真审核结项材料,签署意见并盖章。
报送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电子邮箱:shzlyjzx@163.com
联系人:伍晨溪 18780866535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