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治理与计算传播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4年7月由四川省社科联批准设立,是四川省第二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之一。实验室以“发挥智库作用,服务公安实战”为定位,主要有三个研究方向:“公安舆情研判与处置、开源情报分析、认知战与舆论战”。
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与职能职责,现将实验室2025年度自主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科研战略导向,深化政治安全、社会治理和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领域重点问题创新研究,加快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步伐,发挥智库作用,服务公安实战,为公安工作现代化做出贡献。
二、项目类别
实验室年度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拟资助1-2项,一般项目拟资助3-5项,青年项目拟资助3-5项。重点项目资助金额8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青年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项。项目级别为厅级课题。
三、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申请重点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25日后出生)。
政法干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的,需具备县级以上机关领导职务,或者市级以上机关部门领导职务,或者正科级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其他类别项目的,不受职务、职级及学历要求限制。
课题组成员须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课题申报人可参照实验室课题指南(见附件1)拟定申报课题,所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该领域前沿性问题,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实验室也鼓励和支持有特色且符合实验室发展规划的自选课题。
四、项目评审
项目申报书经实验室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由学术委员会审定。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同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书,否则立项无效。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预算编制,参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2.所有项目的组成人员需有一名四川警察学院在职研究人员。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报经实验室批准。项目组成员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决定,需报实验室备案。
4.重点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按期结项确有困难的,需申请延期,延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1年。具体结项要求如下:
(1)重点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结项研究报告外,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和中文核心期刊/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和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和提交2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具有实战应用的研发成果。1项发明专利可以折抵1篇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学术论文。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须有具体的意见,由权威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项目主持人必须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研究成果申请结项。
(2)一般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结项研究报告外,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在CSSCI、SSCI、SCI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SSCI、SCI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在中文核心期刊/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SSCI、SCI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1篇;1项发明专利可以折抵1篇CSSCI、SSCI、SCI类期刊学术论文。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须有具体的意见,由权威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项目主持人必须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研究成果申请结项。
(3)青年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结项研究报告外,研究成果须在CSSCI、SSCI、SCI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1篇;1项发明专利可以折抵1篇CSSCI、SSCI、SCI类期刊学术论文。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须有具体的意见,由权威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项目主持人必须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研究成果申请结项。
(4)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均应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舆情治理与计算传播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提交的研究报告要进行查重,重复率不高于15%。
5.本申报年度内,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获准立项项目,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本实验室项目。
6.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申报者以相同或相似题目已立项厅局级及以上课题,不得再次申报本实验室课题。往年已获批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课题。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时限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截止。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7份,A4纸左侧装订,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7份,A3纸中缝装订)、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需插入签字和盖章页扫描件,均以“单位+姓名+题目”命名的附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单位通信地址)报送本实验室,逾期不再受理。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舆情治理与计算传播重点实验室,邮政编码:61020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18989126586,E-mail:53483279@qq.com。
附件1:实验室课题指南
附件2:项目申报书
附件3:论证活页
舆情治理与计算传播重点实验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