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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课题结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中心项目合同任务书》和《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中心2023年度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科研项目结项表》(见附件一)(一式2份),不可加页。

2项目研究报告1份。

3.项目成果原件1套、复印件5套(专著类成果交3套原件)。

4.最终成果简介5份。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

5.经费使用情况1份,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经财务部门盖章。

6.中期检查表1份,必须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见附件二)。

7.课题延期报告表1份,根据项目管理办法,重大委托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超过上述年限需填报此表,日期不填(见附件三)。

7.若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有需要变更的事项,填报课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四)。

二、截止时间

上述材料电子版按附件五所列顺序压缩打包发到中心电子邮箱zaglcxyjzx@126.com审核通过后再装订成册(其中1册为原件)邮寄到中心,邮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

三、结项要求

按《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对2020年(含2020年)之前立项课题进行结项清理。逾期未结项,又没有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将按撤项处理。对于本次课题集中清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远

联系电话:18989120976

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

邮编:646000



附件一:科研项目结项表

附件二:中期检查表

附件三:课题延期报告表

附件四:课题变更申请表

附件五:封面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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