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23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经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中心即日起向全国发布2023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切实为公安发展战略服务,为公安队伍建设服务,促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2023年度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选题方向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本年度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选题。研究选题应充分关注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建设及相关领域的现实、重大、急需问题,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和实践应用价值。
三、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2023年度课题分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为中心学科建设培育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目前主持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但尚未结题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四、成果形式
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凡申报重点项目,其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公开发表论文3篇(含1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完成调研报告1篇(含1篇核心期刊);出版专著1部。凡申报一般项目,成果形式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研究报告1篇。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者(重复率不超过30%),同时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党政部门或领导的批示或采纳证明。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核心期刊或专著者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确有必要延期的,需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时限不超过一年。鼓励提前结题,逾期未结题者,将予以撤项和收回经费处理。
五、申报组织
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六、资料下载
项目申报需要的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见附件。
七、材料报送
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寄送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备注:请通过邮政快递方式)。申报者须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601794273@qq.com。
八、截止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办公电话:0830-3114057
联 系 人:代梦潇 16608300422
附件一: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2023年课题指南
附件二: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