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提高科研项目执行效率,拟对2022-2023年部分立项项目进行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已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202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结项时限
请于2025年3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到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如逾期未提交材料,中心将予撤项处理。
三、结项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原则上按照申报课题时的立项通知要求进行结项,如中心最新立项通知的结项规定优于原立项通知,课题负责人可以选择中心最新立项通知要求进行结项(需注明选择文件依据)。
四、关于申请延期
根据中心项目管理规定,因研究需要确需延期的,需提前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中心批准后请于2025年11月前将结项材料提交到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履行立项承诺,恪守学术规范,遵循学术诚信,树立良好学风,按照要求完成催促结项工作。
(二)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的结项审批书和延期报告表可登录官网查询(https://jsyjy.scpolicec.edu.cn/index.htm)和下载。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时,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请备注如“2022年立项XXX项目”)。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到jczfyjzx@163.com。
(三)请各相关单位把好结项审核关口,认真审核结项材料,签署意见并盖章。
报送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电子邮箱:jczfyjzx@163.com
联系人:徐睿18008236460
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