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本中心将于2024年上半年开展已立项目的结题工作,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结项材料按时报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所有2019-2022年度已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
(二)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项目逾期未结项的,原则上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二、相关要求
(一)提交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项表;
(二)提交公开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
(三)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四)提交经费使用报告;
(五)上述纸质材料中经费使用报告一份、其余材料一式五份邮寄到联系地址;电子版材料打包发到指定邮箱。
(六)结项后应及时办理结账。对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2年后尚未使用的结余经费,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本次结题项目材料报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收件邮箱:scpiprc@163.com
联 系 人:雷舒媛 15660300076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