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实验室

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自主课题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



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

关于申报2023年度自主课题的公告


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2年12月获得四川省社科联批准设立,是四川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之一。实验室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制约警务工作智能化关键问题和国家安全风险治理为着眼点,以国内外先进思路和成果为导向,瞄准学术前沿,创新研究范式和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实验手段,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实践性研究,推进学科交叉融合。现将实验室2023年度自主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领域重点问题创新研究,助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支撑。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为中央和省级重大决策部署服务。

二、项目类别

实验室年度自主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拟资助1-2项,一般项目拟资助3-5项,青年项目拟资助3-5项。重点项目资助金额10-12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6-8万元/项,青年项目资助金额3-4万元/项。2023年度自主课题负责人限四川警察学院在职人员申报。

三、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申请重点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课题组成员须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课题申报人可参照实验室课题指南(见附件1)拟定申报课题,所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该领域前沿性问题,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实验室也鼓励和支持有特色且符合实验室发展规划的自选课题。

四、项目评审

项目申报书经实验室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由学术委员会审定。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同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书,否则立项无效。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预算编制,参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报经实验室批准。项目组成员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决定。

3.重点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按期结项确有困难的,需申请延期;延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1年。

重点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结项研究报告外,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在CSSCI、SSCI、SCI(二区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和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和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和提交2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专著1部。批示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公章。

一般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结项研究报告外,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在CSSCI、SSCI、SCI(二区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篇;批示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公章。

青年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结项研究报告外,研究成果须在CSSCI、SSCI、SCI(二区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批示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有成果须标有“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2023年年度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发表学术论文,还需将“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作为第二署名单位。研究成果为领导批示的,需在相关证明中注明:该研究成果受到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项目资助。实验室英文名称:Intelligent Policing and National Security Risk Management Laboratory。提交的研究报告要进行查重,重复率不高于15%。

5.本申报年度内,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获准立项项目,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本实验室项目。

6.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申报者以相同或相似题目已立项厅局级及以上课题,不得再次申报本实验室课题。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时限即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截止。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A4纸左侧装订,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A3纸中缝装订)、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均以姓名+题目+单位命名的附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报送本实验室,逾期不再受理。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17382936966,E-mail:1129392508@qq.com


附件1:实验室课题指南

附件2:项目申报书

附件3:论证活页



 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

2023年7月5日


上一条: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开放课题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