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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2023年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专项课题 申报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07      浏览: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按照《四川警察学院党委 龙透关社区党委党建阵地共建工作推进方案》工作安排,由中心负责2023年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该专项课题申报指南已经中心研究通过,现发布《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3年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一、指导思想

中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执政之基、党的力量之源,必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践行“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这一重要论断。深刻理解在基层治理中,培育和引进优秀人才具有的重要战略意义。根据《关于开展第四轮全国公安机关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四川警察学院党委 龙透关社区党委党建阵地共建工作推进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秉持“治国经邦,人才为急”,以“校地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时效”为原则,坚持党建引领为核心,切实贯彻“阵地共建、人才共育、服务共促、活动共办”4项举措,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完善培养体系,加强引进与流动,优化治理环境。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基层,而基层治理的成功则取决于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增长的新时期,急需一支爱国奉献、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因此深化校地协作、强化校地共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区治理,就成为促进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动力之源。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凡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党政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尤其欢迎社区基层工作者申报。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且立项一个中心项目,并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中心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2.申报者承担中心的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

(四)各申报单位科研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严格把关,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四川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四川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中心有关文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项目类型及结项要求

本专项设重大项目、一般项目两类。各类项目的研究工作始于项目负责人与中心签订合同书的次月。研究期限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原则上重大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为1年。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一)重大项目

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基层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对职称、学历不作限制)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资助额度2万元/项;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 CSSCI 来源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相同水平论文;

2)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相同水平论文;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3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

3.以专著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2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应先申请结项后再出版,须出具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

(二)一般项目

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对职称、学历不作限制)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优秀选题可适度放宽;资助额度1万元/项;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相同水平论文;

2)在全国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2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

3.以专著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0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须出具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

(三)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市级以上单位采纳;研究成果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包括集刊(不含扩展版)。

2.研究成果必须紧扣本专项课题2023年度课题指南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3年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专项课题”并注明课题编号和名称,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项目实际研究期限为1年以上的负责人,需在项目研究满1年后3个月内提交中期考核阶段性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后期研究计划、项目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出版与否不作要求)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本专项课题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以邮寄邮戳为准)。课题申报书和论证活页请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s://shzlcx.scpolicec.edu.cn/info/1008/1416.htm)。申请单位应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申请书:盖鲜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证活页:3份)寄送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邮编:64600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shzlyjz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凡有涉密内容的项目,不得从网上递交,请与中心联系。

项目评审结束后,中心将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同时会联系立项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配合完成申报后续工作。后续工作全部完成后,方能正式立项。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9111857797


附件:

1.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3年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专项课题申报书

3.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专项课题设计论证页(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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